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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福理念
 奧福理念
 奧福其人

 

奧福 (Carl Orff, 1895-1982) 是二十世紀德國作曲家,音樂教育家,他為兒童設計的音樂教學法,因具創造性與啟發性,尤其特別注重採用本土文化的特性和素材,以淺近、自然、活潑的方式開啟兒童的藝術視野,普遍受到各國音樂教師及愛樂者的肯定,目前已有三十多國成立「奧福教育協會」致力推展奧福教學的理念,以奧地利薩爾茲堡「莫札特音樂與表演藝術大學奧福研究所」 (Carl Orff Institut)為研究與推展中心。  

  

奧福生平與奧福教育發展年表


1895生於巴伐利亞慕尼黑。


1924與體育舞蹈老師根特Günther共同創立「體操‧音樂‧舞蹈」學院,進行肢體與音樂韻律配合的教學,稱為根特學校(Güntherschule),之後Keetman(凱特曼)加入此學校。


1935-36完成Garmina burana(布蘭詩歌),大獲成功。


1936為柏林奧運會開幕禮作千人兒童舞蹈音樂,


二次大戰中根特學校毀於戰火,戰後受邀於德國各地講演教學法,1950-54巴伐利亞廣播電台力邀奧福為電台製作兒童節目作曲,其成果並出版為五冊兒童音樂 (Musik für Kinder,Orff Schulwerk),吸引各國重視。此外因許多人需要奧福樂器,促使Studio49工廠開始生產奧福樂器。


1962 W. Keller創設奧福音樂院,隷屬莫札特音樂與表演藝術大學,培育師資,推廣教學。目前已有三十多國成立「奧福教育協會」致力推展奧福教學理念,台灣奧福教育協會為其中一員。


何為奧福教育理念?


基礎音樂教學理念從人本然的基礎上開始,強調探尋人類原始自然的本能,喚醒潛在創造力。以奧福自己的話來說,奧福音樂是一種「趨近於音樂的原始形式和原始力量...,以語言、聲音、律動、樂器呈現的整體性表達」,是「呼喚、唸謠、語音、歌唱…。這種原始的基礎音樂不單只是音樂,它和律動、舞蹈、語言融合為一體;它是一種必須自己親自做的音樂;在這種音樂中沒有人只當聽眾,它是參與者的音樂。它是先驗的、直覺的,沒有偉大的形式;它是本土的、自然的、身體的,是每個人可以學可以經驗的、而且合於孩子天性的」(C. Orff,1964, p. 15)。由這個奧福對音樂的定義中看到奧福音樂教育之基本理念:


 

原始本然的: 只要你會講話就會唱歌,只要你會走路就會跳舞;奧福教學從每個人天成的能力出發,從這根本把人與音樂本然相遇的可能性發掘出來。


統整的: 奧福教學內容包涵說白節奏、歌唱、律動舞蹈、器樂敲奏與音樂劇,並以引導即興與創作來進行,因此與語文、邏輯、空間、身體動覺、人際、自省等多元智能相關聯,同時刺激視、聽、觸、動等多元感官,是統整的美感藝術教育。


元素性與建構性: 奧福教學由最基本的節奏、旋律、音色、力度、速度等元素開始,在探索與體驗中層層建構,由語言唸謠節奏、身體樂器、節奏樂器;每一階段都可由齊唱發展到多聲部輪唱奏,並結合肢體表現與即興,建構出豐富的音樂架構。


創造性: 奧福教學由引導即興激發孩子身體律動、聲音、語言、節奏、旋律等之想像力,在主動和創造性氛圍中發展兒童的音樂性和音樂技巧,由實際的表達自我來享受學習。


融合的: 奧福教學讓所有的年齡和族群都可以一起玩,是全齡教育與融合教育之實踐。


本土的: 奧福教學特別重視在地的文化資產,強調老師要運用本土童謠、兒歌、數來寶、樂器和民間故事為素材研發本土教材。由於其元素性特質,奧福教學很容易與各地音樂文化結合,並自然 跨越藝術與民間音樂的鴻溝。


遊戲與歷程取向的:遊戲的形式是奧福音樂學習的主要模式,所有聲響與肢體律動的遊戲玩耍和敲奏同時包含於其中,讓每個人能以原本的能力愉悅的參與唱、奏、跳與創作,其中過程遠比結果重要。


 


奧福教育是統整的藝術教育,也是道道地地的普及教育,除用於幼兒外,青少年、成人至銀髮族,都可從中獲得啟發,在學習過程中享受創造、合作、互動的樂趣。




 

TOSA

台灣奧福教育協會
Taiwan Orff-Schulwerk Association

協會地址: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一段76號3樓

協會電話:02-27058310

協會手機:0928-35838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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